笃行2020 | 合肥立法为河道管理增添法治“利剑"~
推荐单位:局立法处
亮点工作: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推动河道保护立法
水是一切生命的源泉,河道是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守护好“城市水脉”,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《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》。将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,促进我市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用法治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。
硬核举措
观实情,察现状~
立法需要立足实际、有针对性的进行立法。我市地处江淮之间,境内河湖众多,水系发达,水域面积约占国土面积21%。市域河道众多、纵横交错,出入巢湖的河道共有34条。巢湖做为合肥的名片,保护治理任务十分艰巨。河道管理工作存在管理体制不够明顺、岸线资源保护不足等问题,制约着我市河道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。种种现状表明制定专门的河道管理条例十分必要。保护好、利用好河道管理,事关生态合肥建设,事关合肥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。
走基层,集民意~
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,已经不是有没有,而是好不好、管不管用、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。为了提高立法质量,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人大相关工委、市司法局、市水务局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来做好河道管理条例立法工作。起草小组先后深入肥东、庐江开展立法调研,实地了解河道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。通过实地查看、开展座谈、书面征求意见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,广泛听取基层政府、相关部门、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。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,邀请省司法厅、省水利厅等单位实务专家以及高校教授、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对河道管理立法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论证,提出意见。
明重点,划亮点~
水是一切生命的源泉,河道是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防洪、调蓄、排涝、灌溉、供水、航运和景观等多种功能,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《条例》共六章四十条,重点在政府和部门职责、河道建设和管理、河道保护、河长制、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,充分体现“绿色”原则,突出地方特色。其中,关于河长制的规定是《条例》的最大亮点,将河长制工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重要内容。此外,《条例》吸纳了有关推进河道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方面审议意见,增加了河道保护的相关内容,包括排污监管、雨污分流改造、河道水质监测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内容。
既然硬核~成效如何~
《条例》2019年3月启动起草工作,历时1年半时间,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,开创了安徽省地市级河道地方性立法的先河。有力推动了合肥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迈入更加法治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为实现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目标增添了一把强有力的法治利剑。法治日报、央广网、《合肥新闻联播》等媒体都进行了报道。
媒体报道
砥砺奋进谱新篇~
后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方式,加强法规宣传教育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。对《条例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组织协调,加以解决,共同做好《条例》贯彻实施工作。认真做好2021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编制工作,围绕生态环保、科技创新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进立法,切实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、科技创新条例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。拓展调研深度,强化咨询论证,加强立法协调,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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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局立法处
编辑:吴昊、任芳影
审核:张艳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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